2008年度阳光慈善中心善款发放公告
☆文章来源:布施论坛☆
在这多灾多难的年份,国人一心,众志成城,为祖国度过难关而尽心尽力。阳光慈善中心亦发动诸位发起人对灾区进行了捐助。在怀着对灾区人民的深切同情的同时,我们也坚信:多难兴邦! 转眼间,又到了2008年度中心善款发放时间,我们将一如既往,为着利益佛子、共生极乐的信念,将继续为发大菩提心、精进修行、严持戒律并发愿往生西方极乐的佛子们提供善款援助。回顾2006年和2007年,这两年慈善中心成功地发放了12500元善款,并对善款接收人进行了跟踪回访。
2008年,阳光慈善中心将无偿发放善款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发放平台:今年阳光慈善基金的发放平台仍为布施网(布施网只是一个发放平台,不承担任何责任),在此感谢布施网提供发放平台。
二、发放额度:总额人民币一万元整,(最多发放20人,平均每人最低500元。具体视申请情况而定)
三、发放对象:贫困佛子或患急重症佛子。
四、申请人资格
1、皈依佛门的佛子并能严持五戒的。
2、此生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,勤修净土念阿弥陀佛,精进修行并持诵《楞严经》和楞严咒(至少每周持诵两次楞严咒)。
3、可以代理申请,代理申请人必须是布施网的注册会员。要严持五戒,能诵楞严咒,念阿弥陀佛,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。
( 布施论坛的版主和发贴最多的朋友有优先推荐权。优先推荐者除外。)
4、通过调查符合以上条件,只要抄诵完“南无阿弥陀佛”,“南无地藏菩萨”,“南无观音菩萨”,“南无文殊师利菩萨”,“南无普贤菩萨”名号各5000遍,寄到阳光慈善管理处的,我们即会发放善款。
(因为以前发放善款后有居士没有寄来菩萨名号各5000遍,所以今年才这样规定。)
五、申请提交要求:
1、要具备以上愿力,并附书面材料
2、提交你所能提供的证明材料(可以通过网络扫描证明材料,最好同时具备相关人证,物证)
3、保证你的证明材料皆来自于真实,并允许慈善中心安排专人调查。
4、允许代理人代为申请。需告知申请者本人和代理申请人的详细家庭住址和身份证明(我们将严格为申请人保密)。
5、为感谢布施网长期以来的支持,凡布施网的论坛版主和发贴最多的朋友都拥有优先推荐申请权。(详见评选要求)
有申请者或欲代他人申请者可对照以上要求,主动向“阳光慈善中心”管委会提交申请,联系证明材料的寄送方式。地址:yangguangcishan@126.com。本中心暂不接受任何外来的捐助。
http://bushinet.com/bbs/viewthread.php?tid=29918&extra=&page=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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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master 于 2008-9-11 22:12 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