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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鸡生蛋、蛋生鸡”与“白马非马”佛学解

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08-7-11 19:13 移动

“鸡生蛋、蛋生鸡”与“白马非马”佛学解

“鸡生蛋、蛋生鸡”与“白马非马”都是哲学上讨论过的问题。到底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?马与白马是同一个概念还是不同?

我们先谈谈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问题。举个例子,假设甲鸡生了乙蛋,乙蛋又孵化出丙鸡。按照通常的理解,甲鸡在乙蛋之前,乙蛋在丙鸡之前,甲鸡亦由蛋所孵化,所以既不能说鸡在前,也不能说蛋在前,蛋与鸡的问题是一个无解的悖论。其实,问题的关键就在于,乙蛋与丙鸡,很多人把它们当作了两种可以分割开的事物。

乙蛋与丙鸡是完全不相干的两种事物吗?显然不是。随顺世俗而言,它们可以说是同一个事物的少年与成年时期。我们的问题显然不是在问,先有该事物的少年时期,还是先有该事物的成年时期。我们的问题实际上是在问,先有少年时期的该事物,还是先有成年时期的该事物。这个问题难道不可笑吗?拿一个人来作比,先有少年时的某甲,还是先有成年时的某甲?少年时的某甲与成年时的某甲难道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吗?

按照大乘佛学的观点来理解,乙蛋与丙鸡是不一不异的,离乙蛋无丙鸡,离丙鸡无乙蛋,两者互为依存,非有实在的自性。既然如此,说谁在前谁在后岂不是无稽之谈?

大乘佛学认为,一切法由因缘和合而有显现,非有自性,故不实在;虽不实在,但有所显现,说名为某法。说得通俗一点,任何事物成立之初,必先有众多因缘的聚合;这些因缘如化学反应般进行和合,而有新的显现;这些新的显现,我们将它们取名为某事物。

如前所述,蛋与鸡可以看成是同一个事物的少年与成年时期。这个事物的始祖也许并非蛋的模样,也非鸡的模样。众多的因缘和合而有了它,最初的它既可以称之为蛋,又可以称之为鸡,或者别的什么名字都可以。

之后的漫长时期,因缘和合而有的这个显现又与其它的因缘继续和合,逐渐具备了复制自己的能力,从而生出了鸡蛋。然后,蛋变鸡,鸡生蛋,世世代代延续下去。

而最初的那个事物呢,它既非蛋,又非鸡,既可以称作蛋,又可以称作鸡。所以说,问先有蛋还是先有鸡,本身就是一个伪问题。这个伪问题的提出,来自于我们对于法的实执。破除了对诸法的实执,问题自然就不成其为问题了。

接下来,我们谈谈“白马非马”的问题。

白马非马,是战国时思想家公孙龙提出的观点。《公孙龙子》之迹府第一中云:“白马为非马者,言白所以名色,言马所以名形也;色非形,形非色也。夫言色则形不当与,言形则色不宜从,今合以为物,非也。如求白马于厩中,无有,而有骊色之马,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。不可以应有白马,则所求之马亡矣;亡则白马竟非马”。什么意思呢?就是说,公孙龙认为,马是用来命名形质、质碍(形)的,白是用来命名颜色(色)的;颜色非质碍,质碍非颜色,两者放在一起来命名是不应该的,不能有所确指故;如在马厩中有骊色之马,无白马,马是确定有的,白马却非确定有,所以白马非马。

公孙龙的问题在哪呢?那就是,他将质碍、颜色等都当作各自独立、实有自性的法了。

按照大乘佛学的观点来看,质碍与颜色是不能各自独立而有的,它们非一非异。

如果说质碍与颜色是一,那么我们就能说白色是马,这显然是讲不通的。

如果说质碍与颜色是异,那么,离开质碍应该有颜色存在啊,在哪呢?有人说,无云之晴空非是质碍,但有蓝色,所以你说离开质碍没有颜色,这是不对的。那么请问,晴空是虚无还是实法?如果是虚无,则你说晴空之色是蓝色就不成立,虚无怎么能有颜色呢?如果是实法,既然是实法,它就是蓝色之载体,这一点上与质碍又有什么不同呢?从这种意义上讲,我们可以把它归入质碍。由此我们说,离开质碍无有颜色的存在。又有人说,有一个理念上的颜色,它是有自性的。但是你这个理念上的颜色,也必以思维为载体吧,离开思维,理念的颜色在哪呢?

另外,如果说质碍与颜色是异,离开颜色应该有质碍的存在啊,但是你去找一个没有颜色的质碍,能找得到吗?

质碍与颜色是因缘和合而有的显现,两者都没有自性。有质碍的同时必有颜色,有颜色的同时必有质碍。离质碍没有颜色,离颜色没有质碍。质碍与颜色非一非异。“白马非马”的问题,应作如是解。

诸法无自性,无自性则无实法。有此一招,一切哲学之难题将不存焉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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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感觉搞些这真的很没用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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