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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 L1一壹衣甲

L1一壹衣甲

题解:从苹果树的比类取象来看,“1”就是苹果的种子,就如“道体”,在一定条件下,就可生根发芽,渐渐成长为苹果树;而“0”就是还未曾受精的“花蕊”,就如“道”,正虚心而待有雄配子的“花粉”。“1”和“0”组合起来就是“10”,又回到“10”的境界,回到开始的出发点上,如此循环往复,周而复始,向前发展。
理:“1”之理参看《道体》;“0”之理参看《道》。十一月冬至日,南极阳来而阴往,北方阴冷属水,阴极生阳,由一阳始生,所以一阳为水的生数。
一体同观:《金刚经》云:“须菩提,于意云何?如来有肉眼不?”“如是,世尊。如来有肉眼。”;“须菩提,于意云何?如来有天眼不?”“如是,世尊。如来有天眼。”;“须菩提,于意云何?如来有慧眼不?”“如是,世尊。如来有慧眼。”;“须菩提,于意云何?如来有法眼不?”“如是,世尊。如来有法眼。”;“须菩提,于意云何?如来有佛眼不?”“如是,世尊。如来有佛眼”。“须菩提,于意云何?如恒河中所有沙,佛说是沙不?”“如是,世尊。如来说是沙。”“须菩提,于意云何?如一恒河中所有沙,有如是沙等恒河,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,如是宁为多不?”“甚多,世尊。”;佛告须菩提:“你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,如来悉知。何以故?如来说,诸心皆为非心,是名为心。所以者何?须菩提,过去心不可得,现在心不可得,未来心不可得”。肉眼:即血肉之躯所具之眼。此眼所见有限,惟能见障内之色。所见有限者,为烦恼所障故也。天眼:有业力得者,如欲天以福业得之。有由定力得者,色天、无色天皆是定力。定力者,谓作观想,想障外境,观想成故,见障外事(即肉眼不能见之事)。慧眼:以根本智,照见真空之理(亦名真谛),智即是慧。法眼:以后得智,照见差别之事(即是俗谛)。得此智者,不但证真空之理,通一切佛法,并通一切世俗一切法,及通一切众生因因果果,起心动念等差别事相。佛眼:智无不极,照无不圆,惟有佛有之。如来心中没有要见三界三世众生的心理,所以才能进行真正的观照。也就是当你与宇宙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的时候,也就不会有任何心理上的分别,也就无所不能知而无所不能见了。
一合理相:《金刚经》云:“须菩提,若善男子、善女人,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。于意云何?是微尘众,宁为多不?”须菩提言:“甚多,世尊。何以故?若是微尘众实有者,佛即不说是微尘众。所以者何?佛说微尘众,即非微尘众,是名微尘众。世尊。如来说三千大千世界,即非世界,是名世界。何以故?若世界实有者,即是一合理相。如来说一合相,即非一合相。须菩提,一合相者,即是不可说,但凡夫之人贪著其事”。六祖曰:一合相者,眼见色爱色,即与色合;耳闻声爱声,即与声合;至于六尘若散,即是真实界;合即是凡夫,散即是非凡夫。凡夫之人,于一切法皆合相;若菩萨,于一切法皆不合而散,散即解脱,亦不生,亦不灭;若有系缚生灭者,即是凡夫。微尘者,妄念也;世界者,身之别名也。微尘是因,世界是果;微尘世界者,谓因果也。然自己真性,非因非果,能与六道众生为因果也。谓自性是因,六道是果,故知微尘起于世界,轮回由于一念。虽见小善,不可执著;虽逢小恶,心须除去。且众生于妄念中起贪、嗔、痴业,妄受三界梦幻之果,如彼微尘积成世界。不知因果元是妄心自作自受,一念悟来,即无微尘,世界何有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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