蔣揚仁欽主講『把快樂送給別人』下集紀錄
把快樂送給別人2002 /3/1 19:00~21:00 台中市
他說道:當『別人』這件事其實很不容易,原因很簡單,因為別人不過分三種,
第一、比我們好,我們會忌妒;
第二、跟我們一樣好,不過只要他表現比我們好一點,我們也會受不了。但要是表現差一點,我們卻會暗自竊喜;
第三、比我們差,我們可能就會因此輕忽或瞧不起他。
其實這些煩惱痛苦,也都起因於愛我執。我們習慣把自己看得太重要,以致於很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。那我們又為什麼要去愛別人,你可以這麼想,能夠去除愛我執這個敵人的最好方法,也正是去愛別人。也唯有愛別人,我們每一天的所作所為才會顯得有意義,我們才會真的得到快樂。否則每一天的生活正如鎖鏈一般綑綁著我們,也不斷地重複發生一樣的事情。想想菩薩們也絕不是因貪圖美食而食,而是為了渡眾生而活。不過,他也強調一點,菩薩行絕對是歡喜行,也就是當你的心力也到達那種程度,你即便是佈施手腳,也能夠心存歡喜。反之,當我們心力不足,最好還是量力而為,否則你的菩薩行大概不超過兩天就會停止,並且將後悔不已。他也提到經典上所說,佛已經作到圓滿佈施,可是有辯駁者以為,如果佛已經圓滿佈施,那為何世間還那麼多乞丐?有位大師就回答,所謂圓滿佈施,乃指佛佈施的心已作到沒有一絲毫的慳貪,只要有機會佛都會歡喜佈施。因此並非指涉每個人都現實地受到佛的佈施那般意義。其次,有信徒問道,菩薩企求成佛的心,是否也是種我執?
蔣揚仁欽回答說:佛為眾生証得無上正等正覺,也因此絕非為了個人而可以成就,因此不能說是我執。不過,他提到一個觀念,我們是不是就不能愛自己?這裡他說道:如果一個人對自己的快樂和難過是無法感受,他又如何去幫助眾生。也因此愛自己只能說是出發點,幫助別人才是終究的目的。他並且講到貪與快樂,貪絕對無法快樂,原因在於它只會讓我們不停地去追求,而永無止境。更為理性的說法,無論貪的是人或事或物,往往會讓我們只看到其中好的一面,等到貪的心漸失,才會真正看到不好的那一面。唯有滿足,也就是知足才能夠得到真正的快樂。畢竟有太多東西都是我們不需要,卻又不斷地去追求,所以貪可以說是不理性。不過有人問,那滿足跟人生目標的設立是否有衝突,他認為沒有,因為人不能沒有目標,否則活著將變得沒有意義。其次,講到嗔恨,我們會不假思索的當挨了一巴掌後會想回打回去,可是你要的不是回復原來沒被打的狀態,可是你這一打可能回復嗎?其次,萬一你還沒有還手機會,你憤怒的心已經讓你失去平靜,你也得不償失,因此嗔恨也不理性。反而應該把這樣的人,當作修忍辱的對象,他正是可以來成就我們,老實說這樣的機會其實也不怎麼多,除非你很幸運。週遭的人多半不會是那樣,因此修忍辱也只能在那時候。不過,他也建議,如果升不起那樣的心,最好先遠離那樣的境。接著他列舉幾個容易混淆,卻有區辨必要的概念:樂觀和消極-後者是否定自己;前者則是運用智慧讓自己即使遭遇困境也能轉念、比較和競爭-前者是為自己而試圖把別人拉下來;後者是要跟自己比較、善巧和狡獪-前者基於利他;後者則是為己。還有,他提到欺騙有什麼不好,他說欺騙只會讓自己不斷地陷入空虛的感受,因為還得無止境的圓謊。人本該要去接受人是有好的一面和壞的一面,所以其實沒什麼好欺騙。他談到每一天如果我們一起床後想著今天將是有意義的一天,因為想著要去利他去幫助別人,其實這樣比唸阿彌陀佛還有效,因為你是以自力讓自己現在就在極樂世界。我們吃每一餐飯,甚至每一個舉動倘若皆能抱持為他人,也正是累積善業。他也提到,幫助別人也是在肯定自己,原因正如施比受更有福一般,表示你過得比較好,而你也會得到更快樂的感受。當對方因你有飯吃而快樂,你的快樂絕不僅止於此。我們為什麼幫助別人,其實除了讓自己快樂外,別人的處境也不是他們真正想要,不也是我們所不要,比如飢餓和病苦,因此我們要去幫助別人。他更說道:與其佈施道場,或許佈施給沒飯吃的人意義會來得大一些。至於信眾問:業障可否消除?他回說:只要以虔誠心懺悔,並不再犯,就會產生遮止力。畢竟業是因緣而生,必定也會因緣而滅。倘若不是如此,佛說眾生都可以成佛,豈不成為誑語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