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1. 有 人 認 為 《 俱 舍 論》 中 說 的 器 世 界 狀 態 與 現 代 科 學 證 實 的 器 世 界 不 一 樣, 應 以 科 學 證 實 的 現 量 為 準; 又 有 人 說 《 俱 舍 論》 中 的 器 世 界 並 非 凡 人 的 現 量 所 見 的 器 世 界, 而 是 斷 惑 證 真 的 佛 的 境 界。 對 此 問 題 如 何 看 待?
對 器 世 界 存 在 狀 態 有 多 種 說 法, 大 乘 經 典 中 的 說 法 與 小 乘 經 典 中 的 說 法 不 一 樣, 密 教 經 典 中 的 說 法 又 和 大 乘 顯 教 經 典 中 的 說 法 不 一 樣。 《 俱 舍 論》 中 的 器 世 界 學 說 是 佛 教 中 比 較 普 遍 流 行 的 小 乘 教 的 說 法。 第 二 種 影 響 較 大 的 是 華 嚴 世 界 說, 此 說 認 為 宇 宙 廣 大 無 邊, 根 據 眾 生 的 業 力 所 現 的 器 世 界 也 形 狀 各 異, 多 如 微 塵。 這 個 娑 婆 世 界 屬 於 無 量 世 界 中 的 華 嚴 世 界。 華 嚴 世 界 體 系 主 體 是 雪 海 遍 照 如 來, 在 此 如 來 的 每 個 毛 細 孔 有 億 萬 世 界, 我 們 所 處 的 這 個 世 界 是 雪 海 遍 照 如 來 手 心 中 的 一 個 微 塵 世 界 的 億 萬 分 之 一 的 更 小 的 微 塵 世 界。 第 三 種 是 出 自 密 續 的 時 輪 世 界 說, 時 輪 的 大 瞻 部 洲, 形 狀 與 地 球 有 相 似 之 處, 時 輪 天 文 日 月 蝕 測 算 結 果 與 現 代 天 文 完 全 一 致。
根 據 上 述 情 況, 藏 傳 佛 教 認 為 俱 舍 世 界 說, 只 是 不 同 眾 生 業 力 所 現 的 各 種 器 世 界 中 的 一 種 特 殊 狀 態, 世 俗 智 既 無 法 肯 定, 也 無 法 否 定 其 說, 只 是 眾 說 中 的 一 說。
62. 有 人 說﹕ “ 漢 傳 佛 教 以 性 相 二 宗 為 主 流, 藏 傳 佛 教 以 深 觀、 廣 行 為 車 軌, 實 則 相 同 一 味, 差 別 唯 在 次 第。 〞 這 種 說 法 對 嗎?
藏 傳 佛 教 的 深 觀、 廣 行 與 漢 傳 佛 教 的 性 相 二 宗 並 不 相 同。 藏 傳 佛 教 的 “ 深 觀 〞 指 智 慧 正 見, “ 廣 性 〞 指 除 智 慧 正 見 以 外 的 一 切 善 行, 包 括 慈 悲、 發 心、 六 度 中 除 智 度 以 外 的 五 度, 以 及 境、 行、 果、 五 道 十 地 斷 悟 進 程 等 等。 佛 法 隨 廣, 但 其 核 心 和 精 華 是 《 般 若 經》, 般 若 稱 “ 佛 母 〞 是 因 為 聲 聞、 緣 覺、 菩 薩、 圓 覺 佛 等 從 般 若 中 生, 離 開 般 若 智 慧 無 法 解 脫 成 佛。 對 《 般 若 經》 的 解 釋 在 印 度 出 現 了 兩 個 大 的 學 派, 一 是 以 龍 樹 為 首 的 深 見 般 若 學 派, 一 是 以 無 著 為 首 的 廣 行 般 若 學 派。 前 者 稱 中 觀 學 派, 後 者 稱 彌 勒 學 派。 《 彌 勒 五 論》 中 分 前 二 論 《 佛 心 論》、 《 現 觀 莊 嚴 論》 和 後 三 論 《 莊 嚴 經 論》、 《 辯 中 邊 論》、 《 辯 法 性 論》。 在 前 二 論 中 開 示 了 中 觀 見, 後 三 論 中 開 示 了 唯 識 觀。 無 著、 世 親 兄 弟 二 人 根 據 彌 勒 “ 後 三 論 〞, 開 創 了 唯 識 學。 藏 傳 佛 教 各 教 派 在 智 慧 正 見 方 面 以 龍 樹 學 說 為 主, 學 修 中 觀。 境、 行、 果 地 道 建 立 等 廣 行 般 若 以 無 著 的 彌 勒 學 為 主, 但 對 無 著、 世 親 學 說 中 的 唯 識 部 分, 持 批 評 態 度。 漢 傳 佛 教 性 宗 和 空 宗 屬 中 觀 學 派, 法 相 宗 屬 唯 識 學 派。 法 相 宗 除 了 正 見 以 外, 其 他 的 都 和 藏 傳 佛 教 顯 教 的 內 容 相 同, 有 差 別 也 只 是 對 其 理 論 的 認 識 上 的 差 別。 另 外, 藏 傳 佛 教 是 顯 密 合 一 的 佛 教 教 派, 與 漢 傳 佛 教 單 一 的 顯 教 在 整 體 教 義 理 論 和 修 行 實 踐 方 面 有 很 大 差 別。
63. 漢 傳 系 大 多 認 為 般 若 空 行 為 三 乘 之 母, 當 擺 在 學 修 之 首, 待 徹 悟 空 性 證 得 解 脫, 再 依 空 起 用, 廣 行 利 他 事 業; 藏 傳 系 則 大 多 認 為 必 須 以 廣 大 的 福 德 資 糧 作 成 佛 之 基 石, 在 此 基 礎 上 再 深 入 究 極, 徹 證 深 觀。 究 竟 哪 一 種 看 法 正 確?
真 假 二 諦, 智 慧 方 便 二 道, 色 法 二 身 果 是 兩 兩 相 對 的, 每 一 組 法, 都 是 統 一 對 立, 互 為 前 提, 互 相 依 靠, 失 去 一 方 另 一 方 也 不 能 獨 立 存 在。 “ 般 若 空 性 為 三 乘 之 母 〞 這 看 法 是 正 確 的。 那 麼 小 乘 法 不 能 成 佛, 大 乘 法 能 成 佛 的 真 正 原 因 究 竟 在 哪 裡 呢? 很 顯 然 不 在 智 慧, 而 在 方 便 法。 方 便 法 指 除 智 慧 以 外 的 一 切 善 行, 如 起 信, 修 慈 悲 心, 發 利 眾 菩 提 心, 修 六 度 四 攝 等 等。 《 現 觀 莊 嚴 論》 中 說 小 乘 羅 漢 入 菩 薩 道, 必 須 從 大 乘 資 糧 道 發 心 進 入, 無 法 從 更 高 位 進 入, 其 主 要 原 因 是 福 德 資 糧 不 足, 因 而 其 開 悟 的 程 度 要 以 受 福 德 資 糧 不 足 的 影 響 而 受 到 很 大 的 限 製。 唯 識 派 與 自 證 派 中 觀 家 認 為 小 乘 羅 漢 悟 不 到 法 無 我, 因 此, 悟 不 到 性 空。 應 承 派 中 觀 家 認 為, 要 徹 悟 人 無 我, 必 須 首 先 悟 到 法 無 我 ( 法 指 五 蘊 身 )。 既 然 證 得 羅 漢 位, 就 理 應 悟 到 法 無 我 空 性, 但 因 其 缺 乏 大 乘 無 量 方 便 法 門, 其 悟 性 並 不 圓 滿。 又 如 獲 得 具 足 良 緣 的 人 身 是 修 佛 的 基 本 條 件, 獲 得 具 足 良 緣 的 人 身, 獲 得 生 存 生 活 條 件 的 前 世 因 緣 是 守 淨 戒、 行 施 舍。 人 生 無 常, 生 命 短 促, 若 不 修 福 德, 甚 至 讓 惡 業 滋 長, 只 修 小 乘 似 的 空 慧, 假 若 在 沒 有 開 悟 前 死 去, 下 世 連 人 身 都 得 不 到, 還 有 開 悟 的 機 會 嗎? 再 從 入 道 的 角 度 講, 如 果 沒 有 正 發 心, 就 入 不 了 大 乘 菩 薩 道, 如 果 真 正 生 出 大 悲 心 為 基 礎 的 利 眾 菩 提 心, 把 身 邊 的 眾 生 視 為 墮 入 火 海 的 父 母 親 人, 放 下 火 海 的 父 母 不 救, 心 安 理 得 地 還 會 修 自 我 開 悟 嗎? 如 果 沒 有 急 切 救 度 眾 生 的 菩 薩 心, 光 靠 智 慧 永 遠 也 入 不 了 菩 薩 道。 再 者, 破 二 障 也 不 能 光 靠 智 慧, 要 靠 雄 厚 的 福 德 資 糧 做 後 盾。 智 慧 如 鋼 刀, 福 德 如 持 刀 的 大 力 士, 若 福 德 資 糧 不 足, 就 享 虛 弱 的 病 號, 無 力 舉 刀, 面 對 強 大 的 煩 惱 敵 人, 會 是 什 麼 樣 的 結 果 呢? 方 便 和 智 慧 是 體 和 用 的 關 系, 方 便 為 體, 智 慧 為 用。 方 便 生 出 智 慧, 智 慧 見 於 方 便。 離 開 智 慧 的 方 便 善 行 如 盲 人 騎 瞎 馬, 變 不 成 解 脫 成 佛 的 因 緣。 同 樣, 離 開 方 便 善 行 的 智 慧 如 有 眼 無 足 之 人, 寸 步 難 行, 只 能 待 在 原 地。 這 些 都 是 藏 傳 佛 教 根 據 了 義 經 典, 得 出 的 正 確 結 論。 那 種 先 修 慧 證 得 開 悟, 再 修 福 德 資 糧 的 說 法, 是 割 裂 智 慧 方 便 二 道, 輕 視 慈 悲 善 行 的 一 種 錯 誤 觀 點, 照 此 做 下 去, 別 說 菩 薩 道, 就 連 聲 聞 緣 覺 道 都 無 法 進 入。
64. 漢 傳 佛 教 大 德 主 張, 學 佛 次 第 必 須 先 從 “ 有 〞, 後 到 “ 空 〞, 若 不 知 “ 有 〞, 焉 知 “ 空 〞? 比 如 捉 賊, 對 賊 人 的 形 相 特 徵 都 不 了 解, 肯 定 會 抓 不 到, 甚 至 會 抓 錯。 這 種 說 法 和 藏 傳 佛 教 的 觀 點 是 否 一 致?
這 這 說 法 和 藏 傳 佛 教 完 全 一 樣。 起 信 修 法 的 過 程 也 是 個 認 識 過 程, 認 識 必 須 從 有 形 的 現 象 入 手 逐 步 達 到 無 形 的 本 質。 “ 有 〞 和 “ 空 〞 是 一 件 事 物 的 兩 個 方 面, 世 俗 智 的 認 識 境 界 是 事 物 的 現 象 “ 有 〞, 超 世 智 ( 聖 智 ) 的 認 識 境 界 是 物 自 性、 法 性 “ 空〞, 若 不 承 認 以 世 俗 智 確 立 的 一 切 存 在, 輪 回、 解 脫、 因 果 業 報、 四 諦、 六 度、 根 道、 果 等 理 論 無 從 建 立。 因 而, 佛 和 佛 法 也 就 無 從 談 起。 同 時, 真 假 二 諦 也 是 對 立 統 一 體, 若 無 假 諦 的 “ 有 〞, 也 就 無 從 談 起 真 諦 的 “ 空 〞, 悟 “ 空 〞 的 真 境 是 沒 有 “ 有 〞、 “ 空 〞 分 別 見 的 “ 無 戲 境 〞。 在 菩 薩 戒 中 對 信 念 和 認 識 條 件 達 不 到 的 弟 子 宣 談 空 理 也 是 犯 戒 行 為。 原 因 是 根 基 差 的 弟 子 往 往 會 錯 誤 地 理 解 空 義 而 否 定 一 切 善 行, 反 而 遭 到 下 墮 的 惡 報。 宗 喀 巴 在 《 菩 提 道 次 論》 中, 把 修 止 觀 放 在 上 士 道 的 最 高 修 道 位 上, 除 了 六 度 的 先 後 次 序 和 認 識 上 的 難 度 外, 也 有 理 解 空 心 出 偏, 反 受 其 害, 待 到 思 想 成 熟 再 開 示 之 義。
65. 佛 教 的 人 生 觀、 宇 宙 觀 和 價 值 觀 是 什 麼? 和 其 他 宗 教 有 什 麼 區 別?
佛 教 的 人 生 觀、 宇 宙 觀 的 高 度 概 括 是 “ 四 法 印 〞, 即﹕ 諸 行 無 常, 有 漏 皆 苦, 諸 法 無 我, 涅 盤 寂 靜。 諸 行 無 常 的 “ 行 〞 指 一 切 有 為 之 法, 因 緣 形 成 的 一 切 事 物。 有 形 的 色 法 和 無 形 的 心 法 皆 屬 行 法。 “ 無 常 〞 粗 分 講, 有 生 就 有 滅, 變 化 無 常; 細 分 講, 任 何 事 物 都 無 一 剎 那 的 恆 常, 在 一 剎 那 之 間 起 著 生 滅 的 變 化。 前 一 剎 那 的 我, 已 非 此 一 剎 那 的 我。 生 即 是 滅, 生 中 飽 含 著 滅, 生 與 滅 之 間, 沒 有 剎 那 的 間 隔。 任 何 事 物 若 有 剎 那 的 不 變 狀 態, 就 意 味 著 “ 常 恆 〞。 “ 有 漏 〞 的 “ 漏 〞 指 貪 嗔 痴 慢 疑 等 煩 惱, 煩 惱 是 諸 苦 之 根 源。 大 海 行 船, 就 怕 船 上 漏 水, 漏 水 的 船, 若 不 及 時 堵 塞 漏 洞, 定 會 沉 船。 人 的 煩 惱, 就 是 使 人 下 墮 之 因, 下 沉 苦 海 之 因。 凡 受 煩 惱 心 影 響 的 任 何 思 想 行 為 都 結 苦 果。 諸 法 無 我 的 “ 我 〞, 指 一 切 事 物 的 不 依 因 緣 的 獨 立 自 性 和 實 際 存 在 的 規 定 性, 任 何 事 物 包 括 自 己 都 是 眾 緣 形 成 之 物, 並 無 任 何 自 性 ( 我 ) 實 際 存 在 的 規 定 性, 所 以 是 諸 法 無 我。 “ 涅 盤 〞 是 指 生 命 消 除 煩 惱, 脫 離 業 力 輪 回 的 自 由 平 靜 狀 態, 是 苦 海 的 彼 岸, 是 世 人 向 往 的 理 想 境 界。
人 身 難 得, 佛 法 難 聞, 善 惡 業 報 不 爽, 珍 惜 難 得 的 人 身, 皈 依 三 寶, 戒 惡 行 善, 下 世 求 得 人 天 之 身, 享 人 天 之 樂, 這 是 下 士 的 人 生 觀 和 價 值 觀; 隨 得 人 天 之 樂, 也 終 究 無 常, 要 想 常 樂, 就 要 出 離 苦 海。 因 此, 修 德 修 慧, 追 求 脫 苦 涅 盤,這 是 中 士 的 人 生 觀 和 價 值 觀; 從 輪 回 無 窮 的 生 命 邏 輯 中 得 出 一 切 眾 生 曾 經 是 自 己 的 父 母 的 結 論。 為 報 父 母 之 恩, 放 棄 自 己 的 苦 樂, 盡 心 盡 力, 為 眾 生 的 利 益 服 務, 為 最 大 限 度 地 利 樂 眾 生, 一 心 一 意 追 求 成 佛 這 是 上 士 的 人 生 觀 和 價 值 觀。 佛 教 共 分 大 小 二 乘, 小 乘 的 價 值 是 約 束 自 己 諸 惡 莫 作, 大 乘 的 價 值 觀 是 無 我 無 私, 奉 行 諸 善, 利 樂 眾 生。 佛 教 和 其 他 宗 教 之 間 的 根 本 差 別 是 別 的 宗 教 信 仰 上 帝, 認 為 上 帝 是 生 命 和 萬 物 的 創 造 者, 造 物 主, 人 類 的 拯 救 者, 救 世 主, 一 切 苦 樂 靠 上 帝。 世 界 上 沒 有 造 物 主, 生 命 自 己 是 自 己 的 創 造 者、 拯 救 者, 覺 悟 要 靠 三 寶 的 啟 示, 離 苦 得 樂 要 靠 自 身 努 力。
66. 有 人 說﹕ “ 有 些 密 法, 不 經 過 傳 授 灌 頂, 只 要 有 信 心, 照 樣 可 以 自 修 並 修 出 成 就。 〞 這 種 說 法 對 嗎?
這 種 說 法 不 符 合 續 部 教 義, 決 不 可 相 信。
被 稱 作 雪 域 三 大 持 法 寶 王 之 一 的 薩 迦 班 智 達 在 《 三 律 明 辯 論》 中 曾 痛 斥 過 這 種 違 背 金 剛 乘 教 義 的 說 法, 他 說﹕ “ 有 人 說 有 些 密 法 雖 然 未 經 傳 授 灌 頂, 只 要 有 信 心, 就 可 以 修 出 成 就, 因 為 信 心 是 入 法 之 門。 照 這 種 說 法, 只 要 有 信 心, 雖 不 守 戒, 也 可 以 自 己 持 戒, 成 為 僧 人, 因 為 信 心 也 是 出 家 守 戒 之 門。 這 等 於 說, 只 要 想 吃 到 糧 食, 雖 不 播 種, 也 可 以 在 田 地 裡 長 出 莊 稼。 〞 又 說﹕ “ 密 修 的 成 就 都 是 守 誓 持 戒 的 結 果, 故 言 ‵ 持 戒 是 成 就 之 本 ’。 〞 不 經 過 灌 頂 就 得 不 到 密 戒 的 傳 授, 若 不 受 戒, 雖 自 己 如 法 持 戒, 也 無 效, 如 同 僧 戒。 若 不 守 誓 持 戒, 就 不 具 備 獲 得 密 成 就 的 必 備 因 緣。 因 此, 這 種 所 謂 不 經 過 傳 授 灌 頂, 也 可 以 修 出 密 法 成 就 的 說 法 是 惡 魔 的 害 人 咒 語, 人 們 要 當 心。
67. 不 受 戒, 但 依 戒 修 習, 能 否 成 佛?
“ 佛 法 〞 的 “ 法 〞, 也 含 “ 法 規 〞 和 “ 法 則 〞。 要 想 修 佛 道, 必 須 按 經 典 法 規 辦 事, 一 般 情 況 下 沒 有 變 通 之 法。 經 中 說﹕ “ 善 戒 如 大 地。 〞 萬 物 生 長 離 不 開 大 地, 世 與 出 世 的 一 切 善 功 德 都 生 於 戒 地, 依 於 戒 地。 無 戒 地 一 無 所 成。 因 此, 進 入 佛 教 之 門 是 皈 依 受 戒。 無 論 大 小 乘 共 有 的 分 別 解 脫 戒, 還 是 大 乘 菩 薩 戒, 密 乘 密 戒 都 要 經 過 守 戒 的 程 序。 八 類 分 別 解 脫 戒 即 男 女 比 丘 戒, 男 女 沙 彌 戒, 男 女 居 士 戒, 正 學 女 戒, 一 日 戒 等 必 須 按 律 儀 法 規, 在 具 戒 德, 合 乎 傳 戒 條 件 的 戒 師 面 前 受 戒, 否 則, 無 戒 脈 傳 承, 不 生 戒 體。 不 經 過 接 受 的 自 動 持 戒 行 為 在 律 中 稱 作 非 善 非 惡 的 “ 中 性 法 〞, 不 具 備 善 戒 的 功 德。 對 於 菩 薩 戒 唯 識 和 中 觀 兩 派 主 張 不 同。 唯 識 派 主 張, 受 菩 薩 戒 必 須 先 受 分 別 解 脫 戒, 不 具 備 受 分 別 解 脫 戒 資 格 的 眾 生, 理 所 當 然 地 無 資 格 受 菩 薩 戒。 中 觀 派 傳 承, 沒 有 先 受 分 別 解 脫 戒 的 先 決 條 件, 授 戒 的 對 象 也 沒 有 限 製, 只 要 願 意 發 心 者 均 可 受 菩 薩 戒。 在 不 具 傳 戒 師 的 特 殊 情 況 下, 可 在 佛 像 前 按 儀 軌 自 己 發 心 受 戒, 密 戒 必 須 經 過 灌 頂, 在 上 師 與 佛 壇 前 受 戒, 恢 複 壞 戒 也 必 須 在 佛 壇 前 進 行 自 入 灌 頂。 無 論 顯 密 教, 不 守 戒 而 持 戒, 別 說 成 佛, 就 連 入 道 也 沒 門 兒。 這 些 都 是 經 續 中 的 規 定, 除 了 佛 陀, 誰 也 無 資 格 隨 意 修 改 法 規, 也 不 能 隨 意 解 釋, 搞 變 通。
68. 究 竟 何 法 是 成 佛 之 法?
從 總 的 方 面 來 說, 一 切 佛 法 都 是 成 佛 之 法, 但 有 些 是 直 接 成 佛 之 法, 有 些 是 間 接 成 佛 之 法; 有 些 是 主 要 法, 有 些 是 從 屬 法; 有 些 是 快 速 成 就 法, 有 些 是 常 速 成 就 法。 要 想 成 佛, 掌 握 成 佛 的 方 法, 首 先 要 認 清 什 麼 是 “ 佛 〞。 簡 單 地 說, “ 佛 〞 是 心 續 消 除 煩 惱 所 知 二 障, 達 到 徹 底 純 淨 的 狀 態。 這 種 狀 態 稱 法 身。 法 身 如 太 陽 的 光 明 本 質, 報 身 如 太 陽 的 本 體, 化 身 如 普 照 的 陽 光。 三 身 合 稱 色 法 二 身。 二 身 的 成 因 是 智 德 兩 種 資 糧 色 身 的 因 緣 是 福 德 資 糧, 法 身 的 因 緣 是 智 慧 資 糧, 二 資 糧 缺 一 也 成 不 了 佛。 福 德 資 糧 指 的 是 大 悲 心 引 起 的 菩 提 發 心 和 舍 戒 忍 等 般 若 大 行; 智 慧 資 糧 是 悟 緣 起 性 空, 修 二 無 智。 簡 而 言 之, 真 正 成 佛 之 道 只 有 兩 條, 即 菩 提 心 和 二 無 智 慧, 具 備 這 兩 個 條 件 就 能 成 佛, 不 具 備 這 兩 個 條 件 就 成 不 了 佛。 《 文 殊 親 教》 中 說﹕ “ 成 佛 之 道 雖 有 多 種, 但 最 根 本 的 只 有 三 條。 即 出 世 心, 菩 提 心, 性 空 智 慧。 〞 這 三 條 是 全 部 佛 法 的 精 華。 想 成 佛 就 要 修 這 三 根 本 道。 離 開 這 三 根 本 道, 再 好 的 法 也 成 不 了 佛。
69. 有 人 說﹕ “ 學 佛 應 從 讀 經 入 手, 不 應 從 讀 論 入 手。 〞 此 話 有 道 理 嗎?
持 這 種 觀 點 的 人 都 是 對 佛 教 缺 乏 深 入 了 解 的 人。 初 學 佛 的 人 直 接 讀 佛 經, 無 法 掌 握 佛 法 的 宗 旨 和 精 神 實 質, 會 把 特 定 環 境 下 對 特 定 對 象 所 說 的 法, 當 成 普 遍 原 則; 會 把 字 面 的 意 思 當 成 精 神 實 質, 會 把 局 部 當 做 全 面。 猶 如 瞎 子 摸 象, 會 把 象 鼻 當 作 象 身, 因 而 會 產 生 許 多 偏 見, 始 終 得 不 到 佛 法 的 全 貌 和 要 領。 原 因 是, 佛 時 對 不 同 層 次 的 度 化 對 象 說 不 同 的 法, 如 良 醫 治 病, 對 癥 下 藥。 因 此, 對 一 個 事 物, 有 時 說 有、 有 時 說 空、 有 時 說 非 空 非 有; 對 同 樣 的 行 為 有 時 肯 定、 有 時 否 定; 有 些 戒 行, 對 有 些 人 嚴 格 禁 止, 對 有 些 人 放 寬 或 開 許 等 等 等 等。 不 懂 佛 法 的 人 看 到 這 種 情 況 就 會 對 佛 法 產 生 不 正 確 的 看 法, 如 有 人 說 “ 佛 說 話 常 自 相 矛 盾 〞。 要 想 真 正 懂 得 佛 法, 首 先 必 須 學 習 龍 樹、 彌 勒、 無 著 等 總 結 歸 納 解 釋 佛 經 的 疏 論。 在 全 方 位 理 論 的 指 導 下, 再 讀 佛 經 就 不 至 於 迷 路 方 向, 混 淆 二 義。 如 彌 勒 《 現 觀 莊 嚴 論》 把 全 部 般 若 經 的 內 容 總 結 為 八 事 七 十 義 是 對 佛 法 理 論 的 高 度 概 括。 若 不 懂 《 現 觀 莊 嚴 論》, 而 直 接 讀 般 若 經, 雖 讀 得 頭 白 紙 黃, 也 只 有 讀 經 的 善 功 德 而 已, 對 般 若 深 廣 義 理 的 理 解 卻 沒 有 任 何 效 果。 除 非 有 龍 樹、 彌 勒、 無 著 的 博 學 天 才, 和 他 們 相 同 的 證 悟 地 道 位。
70. 有 人 認 為﹕ “ 因 明 等 形 式 邏 輯 其 作 用 只 能 判 別 世 俗 諦 範 圍 的 事 物, 不 能 論 證 中 觀 深 義, 如 楞 伽 等 經 對 五 支 論 法 有 所 批 評, 唯 識 家 也 有 ‵ 真 如 無 同 喻 ’ 的 說 法, 也 就 是 說 若 不 能 依 於 即 空 緣 起 論 理 法, 不 能 算 作 是 論 究 竟 真 理, 也 起 不 到 破 邪 顯 正 作 用。 〞 這 種 觀 點 是 否 正 確?
這 種 觀 點 是 非 常 錯 誤 的。
一 . 世 俗 諦 和 勝 義 諦 是 相 對 的 存 在, 一 方 若 不 存 在, 另 一 方 也 將 不 存 在, 如 瓶 與 瓶 的 法 性, 若 無 瓶, 瓶 的 法 性 何 在? “ 中 觀 深 義 〞、 “ 真 如 〞 指 的 就 是 這 種 不 依 名 相 而 存 在 的 法 性 真 理, 並 非 虛 無 飄 緲 的 空 想。 這 種 勝 義 諦 法 性 雖 非 世 俗 諦, 但 對 法 性 的 認 識 必 須 依 靠 世 俗 諦 範 圍 的 真 知, 如 要 知 道 什 麼 是 色 的 法 性 空 性, 首 先 必 須 認 清 楚 什 麼 是 色。 色 也 有 真 假 之 分, 色 對 真 假 的 分 辨 離 不 開 世 俗 智, 這 種 世 俗 智 反 映 的 是 否 符 合 客 觀 實 際 存 在, 就 需 要 用 因 明 形 式 邏 輯 的 方 法 進 行 判 斷。 所 以 龍 樹 說﹕ “ 不 靠 世 俗 諦, 勝 義 不 可 知, 若 不 知 勝 義, 涅 盤 不 可 得。 〞
二 . 世 俗 諦 和 勝 義 諦 是 凡 人 和 開 悟 了 的 聖 人 的 兩 種 智 慧 境 界, 凡 人 只 有 世 俗 智。 如 果 世 俗 智 無 法 認 識 真 如 法 性, 那 就 等 於 說 凡 人 永 遠 開 悟 不 了, 成 不 了 佛; 既 然 凡 人 開 悟 不 了 成 不 了 佛, 那 麼, 那 些 開 悟 的 聖 菩 薩、 佛 陀 從 何 而 來?
三 . 真 如 法 性 雖 然 是 一 種 直 覺 體 驗 境, 非 思 維 語 言 表 達 的 境 界, 但 如 果 沒 有 語 言 和 思 維, 怎 會 有 佛 法? 難 道 八 萬 四 千 法 不 是 語 言 文 字 嗎? 難 道 思 維 和 語 言 的 動 物 也 能 學 到 佛 法 嗎? 既 然 一 切 事 物 的 名 相, 包 括 佛 法 的 存 在 都 是 思 維 和 語 言 形 式 的 存 在, 就 離 不 開 思 維 邏 輯 和 語 言 規 律。 就 連 “ 真 如 〞、 “ 法 性 〞 也 是 語 詞 所 表 達 的 法 相。 “ 不 生 不 滅, 不 斷 不 常, 不 去 不 來, 不 一 不 異 〞 這 個 中 道 八 不 推 理 法, 也 是 根 據 因 明 推 理 的 方 法 建 立 的, 難 道 這 八 不 法 起 不 到 “ 破 邪 顯 正 〞 的 作 用 嗎?
四 . 既 然 一 切 佛 法 都 是 建 立 在 語 言 文 字 基 礎 上 的, 通 過 思 維 形 式 改 變 和 提 高 人 們 的 思 想 的 一 種 教 化 方 式, 那 麼 它 的 存 在 就 離 不 開 因 明 形 式 邏 輯 的 思 維 規 律, 它 的 真 假 對 錯 的 分 辨, 也 離 不 開 因 明 邏 輯。 那 些 否 定 因 明 邏 輯 的 作 用 和 世 俗 諦 的 人 的 最 大 錯 誤 之 處, 就 是 他 們 犯 了 一 個 徹 底 否 定 佛 法 的 愚 蠢 的 錯 誤。